株洲公交發展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轉讓 |
| 公司名稱:長沙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5-11-11 1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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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名稱 |
株洲公交發展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轉讓 |
| 項目編號 |
G2025GQZR0016 |
掛牌價格 |
10.36萬元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11-11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12-09 |
| 標的所在地 |
長沙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項目聯系人 |
0731—82710596 解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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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公告 標的照片 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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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轉讓公告內容
| 表一 轉讓標的簡況 |
轉讓標的 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株洲公交發展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轉讓 |
| 項目編號 |
G2025GQZR0016 |
| 掛牌價格 |
10.36萬元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5年12月9日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同意延期/個工作日(最長至評估報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轉讓方簡況 |
轉 讓 方 基 本 情 況 |
轉讓方名稱 |
長沙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住所(地址) |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南二環二段615號 |
| 企業單位填寫 |
行政事業單位填寫 |
| 注冊號 |
91430100792398749D |
單位性質 |
/ |
| 所屬行業 |
資本市場服務 |
預算形式 |
/ |
| 企業組織形式 |
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事業單位 法人證號 |
/ |
| 注冊資本(萬元) |
500000 |
主管部門 |
/ |
| 法定代表人 |
劉俊武 |
主要負責人 |
/ |
| 持有股權比例 |
5% |
本次轉讓比例 |
5% |
| 國有產權涉及管理層及關聯方情況 |
是否擬向管理層及關聯方轉讓 |
否 |
目前管理層及關聯方持股比例 |
/ |
本次管理層及關聯方擬受讓比例 |
/ |
| 擬受讓股權管理層人員名單 |
/ |
擬受讓股權關聯方名單 |
/ |
| 有限責任公司的其他股東成員或者中外合資企業的合營他方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1.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青島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權利 |
| 注:如為多個轉讓方聯合轉讓的,應分別填寫本表。 |
| 表三 轉讓標的企業簡況 |
轉 讓 標 的 企 業 基 本 情 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株洲公交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 |
道路運輸業 |
| 成立時間 |
2002年2月26日 |
企業類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住所(注冊地) |
株洲市黃河南路公交綜合樓278號 |
| 經營范圍 |
政府授權范圍內開展公共汽車營運;銷售汽車零部件;汽車租賃;汽車維修;現代服務業;智軌的客運服務及系統的運營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 主營業務 |
公共汽車運營 |
| 注冊資本(萬元) |
2805 |
法定代表人 |
朱建新 |
| 職工人數 |
957 |
其中在崗:957人 |
| 轉讓標的企業股權結構情況 |
前十大股東名稱 |
出資比例 |
| 1 |
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71.47% |
| 2 |
青島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23.53% |
| 3 |
長沙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5% |
轉讓 標的 企業 主要 財務 指標 數據 |
評估核準 (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青島德盛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25年11月3日 |
核準(×) |
|
備案(√) |
|
| 資產總額(萬元) |
賬面價值 |
31205.04 |
評估價值 |
31241.66 |
| 負債總額(萬元) |
賬面價值 |
31034.43 |
評估價值 |
31034.43 |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賬面價值 |
170.61 |
評估價值 |
207.23 |
| 轉讓標的對應的評估價值(萬元) |
10.36 |
核心無形資產 主要內容 |
/ |
近二年 經營狀況 |
年份 |
營業收入(萬元) |
主營收入(萬元) |
營業利潤(萬元) |
凈利潤(萬元) |
| 2023年 |
6659.54 |
6557.36 |
46.34 |
16.17 |
| 2024年 |
6461.05 |
6215.42 |
-3409.02 |
-3251.66 |
| 產權轉讓行為內部決策和批準情況 |
出資單位決策文件 |
長沙市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2025年)決議 |
| 企業內部決策文件 |
株洲公交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2025年度第三次會議(臨時)決議 |
| 批準的監管機構 |
/ |
| 批準文號 |
/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項 |
/ |
| 表四 交易條件及受讓方資格要求、交易方式 |
交 易 條 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或分期()(√或╳) |
1.意向受讓方資格確認后在掛牌截止日2025年12月9日16: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應支付交易保證金3萬元到該項目指定賬戶[保證金指定賬戶:競買人在“湖南省(長沙市)國有資產資源交易平臺”(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錄交易系統,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子賬號為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若未能成交則交易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未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其報名無效]。若資產轉讓成交,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則交易保證金可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讓方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約定期限,將交易價款付至長沙聯交所的資金結算賬戶。如受讓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絕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則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3.意向受讓方(競買人)在競買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掛牌價報價(其他競買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意向受讓方(競買人)提供虛假資料取得最終受讓資格的,轉讓方有權不予退還競買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及取消競買人的受讓資格,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轉讓方支付的違約金。 5.本次項目長沙聯交所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務費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6.本項目公告期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7.受讓方知悉轉讓方已經披露標的公司的資產、負債、人員、業務現狀及未決訴訟事項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已充分了解標的公司和標的股權的瑕疵和風險,同意以標的公司的現狀進行受讓,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讓方不得因該等風險向轉讓方主張任何權利,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物狀況為由退回標的資產。 |
對 受 讓 方 的 要 求 和 資 格 條 件 |
/ |
交 易 方 式 |
網絡競價 |
| 項目聯系(指導)人 |
長沙聯交所 |
解女士 |
電話 |
0731—8271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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