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條件 |
1.湖南夢溪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資方)原注冊資本為800萬元,本次增資至1000萬元,以其中200萬元注冊資本增資權作為標的進行掛牌。 2.本次增資項目的標的,在意向投資方競得標的后,經確認為最終投資人的,由投資人以貨幣方式向增資方實繳注冊資本金,對應溢價部分(如有)由投資人在支付實繳注冊資本時同步到位,具體按照增資方與投資人簽訂的《增資協議》執行。 3.意向投資方應在公告信息發布截止日北京時間16:00前繳納交易保證金至指定賬戶[保證金指定賬戶: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開戶行:交通銀行長沙瀟湘支行;賬號:競買人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fwpt.csggzy.cn”中登錄“長沙國有資產電子交易系統http://gyzc.csggzy.cn/TPBidder”,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子賬號為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唯一賬號。若未能成交則交易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未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其報名無效]。逾期未繳納保證金的,視為其放棄投資資格。若成交,在《增資協議》簽訂后,則交易保證金可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成為最終投資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繳納的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 4.意向投資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1)同意在網絡報價后并經產權交易機構出具成交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與融資方簽訂《增資協議》,并在《增資協議》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除保證金外的剩余增資價款到增資方指定賬戶;(2)若以不了解增資方現狀等任何理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增資協議》、拒付增資款、放棄增資等情形的,即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同意由增資方扣除該違約方所繳納的全部保證金作為補償并由違約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3)成為增資方股東后,新股東同意與原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擔增資方的債務(以公司報表最新一期財務數據為準);(4)同意本項目公告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監管要求等特殊情況,增資方有權停止項目掛牌和交易,且無需對意向投資方承擔任何責任。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增資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資方繳納保證金并且通過資格確認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 6.本項目不接受意向投資方以聯合體方式參與增資,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不接受業績對賭等要求。 7.本項目只接受貨幣現金出資,幣種為人民幣。意向投資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8.增資方有權對意向投資方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判斷,并保留最終解釋權。 9.意向投資人應與原股東協商公司關于股權轉讓、股東會、董事會、經營管理及專業分工等公司治理相關事項,無法達成書面一致的,應按照原股東相關要求執行。 10.項目成交后,涉及長沙聯交所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務費按比例各自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