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
| 投資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2024年末總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2024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2022年度至2024年度持續盈利; 2.意向受讓方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證書),且擁有“交通數智化”相關發明專利技術10個(含)以上; 3.意向受讓方擁有智慧交通、道路設計咨詢及施工養護類相關資質10個(含)以上(必須包括軟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五級); 4.意向受讓方,2024年至今,在“智慧+交通”領域獲得的獎項、證書或在該領域入選典型、優秀的案例10個(含)以上; 5.意向受讓方的公司營業范圍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
| 增資條件 |
1.意向投資方資格確認后在2026年1月15日16:00之前(以到賬時間為準)應支付交易保證金450萬元到長沙聯交所的指定賬戶【“湖南省(長沙市)國有資產資源交易平臺https://zczy.csggzy.cn/portal/index”中登錄交易系統,點擊項目報名生成保證金子賬號。子賬號為競買人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唯一賬號,不允許他人代繳。未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的,其報名無效】。若成交,在《增資擴股合同》簽訂后,則交易保證金可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成為最終投資方,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繳納的保證金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 2.意向投資方(競買人)在競買標的時,應保證以不低于標的掛牌價報價(其他競買人已報價或有更高報價的,本項保證失效)。否則,競買人報名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增資方支付的違約金。 3.意向投資方(競買人)提供虛假資料取得最終受讓資格的,增資方有權不予退還競買人已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及取消競買人的受讓資格。競買人報名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增資方支付的違約金。 4.意向投資方自被確定為最終投資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增資方簽訂《增資擴股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付至長沙聯交所的資金結算賬戶。如投資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絕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增資方簽署《增資擴股合同》的,則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向增資方支付的違約金。 5.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增資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資方在支付保證金通過資格確認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審計報告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 6.項目成交后,涉及長沙聯交所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需要繳納的交易服務費由交易各方各自承擔。 7.本次增資僅接受貨幣現金出資,幣種人民幣,本次增資所支付的全部增資款項來源合法,不以委托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履行出資義務,且不存在此等款項及其支付被政府有關部門或任何第三方給予處罰、收繳、追索等法律風險。 |
| 保證金設置 |
交納保證金 |
?是□否 |
| 保證金金額/比例 |
450萬元 |
| 保證金交納時間(以到達產權交易機構指定專用賬戶時間為準) |
通過資格確認的意向投資方在3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1.保證金扣除情形:(1)意向投資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2)意向投資方被確定為最終投資方后,未按照本項目增資公告要求簽署《增資擴股合同》的;其他違反本公告的情形; 2.意向投資方成為投資方的,其保證金按《增資擴股合同》約定處置;未成為最終投資方的,且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增資結果通知發出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3.其他約定:無。 |